各位老师: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职员岗位聘任暂行办法》(校人[2017]24号)文件精神,材料学院拟开展2025年度职员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程序
1. 学院各个聘任环节的详细安排及时间节点如下:
(一)9月17日(周三)向全院发布通知,并明确如下聘任环节的详细安排及时间节点;
(二)9月21日(周日)前按照通知说明,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纸质档);
(三)9月24日(周三)学院完成材料审核和材料展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四)9月25日(周四)学院聘任委员会完成考核、答辩,确定推荐人选;
(五)9月29日(周一),学院完成推荐结果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六)9月30日(周二)前,学院提交《单位职员申报及推荐情况一览表》(原件1份,见附件3)和推荐人员的《华中科技大学职员聘任申请表》(盖章原件及PDF电子版)报送校聘办。
2.校聘办对各单位报送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并送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组织部、教师工作部等职能部门联合审查把关。
3.校聘办组织开展校级评审并公示结果,并报校聘任会审议全部拟聘人员名单;审议通过后,学校发文聘任,聘任时间从校聘会通过当天算起。
二、评聘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1.严格掌握聘任条件,按规定程序做好拟聘任对象的考核推荐工作。
2.根据学校要求,学院将对符合条件的五级、六级职员申报人员进行择优推荐,推荐六级职员的人数不超过符合申报条件人数的一半,推荐办法由学院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结合院系实际情况决定。
3.申报人年龄、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有关业务成果统计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4.经报学校批准,连续两次申报高级岗位未能获得聘任者,暂停申报一次。申报次数的计算以单位正式向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为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7日